擦交通事故傷和淤青能賠多少錢?

擦交通事故傷和淤青能賠多少錢?

一、擦交通事故傷和淤青能賠多少錢?

擦交通事故傷和淤青能賠到的款額是根據受傷者的受傷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經濟能力來加以確定的。車禍擦傷後如不嚴重大多是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需要由受害者跟肇事者好好協商,確定具體賠償的金額,協商不能確定的可以起訴。

我國法律對於賠償額度沒有限制,只對傷情診療有指導性檔案(《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牀診療指南》)對不同的交通事故有不同的治療方案的指引,您可以參考一下,對他的傷情應該做哪些診療有個範圍上的認識,從你說中看,對方是有些借傷亂花費用,保險公司有可能部分費用是不賠的。作爲當事人的您,也有要求對方合理治療的義務要做,不是聽之任之,一律承擔,否則最終可能會自己承擔這部分損失的(保險公司不賠、對方也不退還)。所做的醫療項目應該都有醫療機構的病歷記錄和醫師的處理意見纔可證明其合理合法性。否則不具備,不受法律保護。

二、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是多久

(一)因檢驗、鑑定的需要暫扣交通、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的期限爲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20日。對拒絕或無力預付搶救醫療費用的,暫扣車輛不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扣車期限的,經辦案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可延長1個月。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三)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四)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複議申請書後30日內做出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複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提起行政訴訟。

(五)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爲30日,公安機關認爲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六)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車輛在購買之後,難免會遇到被刮傷的情形,對於民事主體來說交通事故造成的擦傷或者是導致受害主體身體淤青的,那麼雙方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確定賠償金額,若是不能透過斜巷的方式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可以在書寫訴狀之後,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