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5000值不值得打官司?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標的額是5000元的情況下,打官司沒有所謂的值不值得,打官司是公民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除了打官司,還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賠償糾紛。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是5千元訴訟費是多少?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是5千元,訴訟費是5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事實上,民衆對於打官司這種行爲,不能用值不值得的這種方式來看待,維護個人合法權益沒有值不值得的說法,就算聘請了律師,律師費超過標的額的情況下,但透過司法途徑維護個人合法權益這件事情,很多時候不能用金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