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怎麼劃分

交通事故賠償怎麼劃分

一、交通事故賠償怎麼劃分

首先報警,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先由交強險保險公司賠償,有商業險的話由商業險保險公司賠償,仍賠償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認定書的責任比例來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話還需要支付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賠償數額需要根據案件情況計算,協商不成蒐集證據向法院起訴維權。

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索賠流程

1、 事故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2、 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後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交警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覈;

3、首先,根據責任承擔情況與對方按照以下情形協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養人,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親屬辦理後事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應的財產損失等;若受害人受傷的,治療終結後,申請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傷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養人,是否需要輔助器材,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輔助器材費、住宿費、相應的財產損失等。

4、 協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訴。案件的處理涉及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政策,其中關鍵所在是要蒐集固定好支援自己請求的證據和理由,只有這樣才能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計算索賠的具體項目金額,從而最大化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規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