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協商

在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協商

一、在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協商

1、交警主持調解,比較常見,事故後雙方願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調解方式是由保險公司在主持,如沒有異議,雙方可以直接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都可以。

3、雙方協商不了的,只能起訴了,起訴後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進行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4、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各方還可以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形成書面調解協議,並申請法院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不管這場事故,是不是自己的責任,都要積極的去解決,不可以因爲不是自己的責任,就直接走了,那麼是屬於逃逸,結果是不是自己的責任,也變成自己的責任。所以一定要積極的處理事情,不要進行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