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人傷保險公司賠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人傷保險公司賠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人傷保險公司賠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涉及車輛損失、貨物損失、人身傷亡、第三者損失時,交強險理賠需要下列材料:

1、保險單正本或保險單正本複印件;

2、出險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簡易事故處理書、事故調解書、出險事故原因證明(如屬單方事故,保險公司人員已赴現場查勘的可不提供該材料,如不屬單方事故,則需提供該材料);

3、汽車維修業正式專用發票;

4、肇事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複印件、保險事故車輛的行駛證複印件;

5、機動車輛保險損失情況確認書、修理項目清單、零部件更換項目清單;

6、機動車輛保險出險報案表、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

7、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記錄或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詢問筆錄(適用於盜搶險賠案、疑難賠案和沒有第一現場的賠案);

8、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草圖、車輛損失照片;

涉及車上貨損的還需提供:

貨運單(包括貨運清單及單價)、機動車輛保險財產損失確認書或車上貨物損失賠償協議書、貨損照片。

二、交強險理賠有什麼程序?

(一)事故各方機動車的保險人在接到客戶報案後,有責方車輛的保險公司應進行查勘,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覈定。無責方車輛涉及人員傷亡賠償的,無責方保險公司也應進行查勘定損。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計損失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應提醒事故各方當事人依法進行責任劃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險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險人未能進行查勘定損的案件,未能進行查勘定損的保險人,可委託其他保險人代爲查勘定損;受委託方保險人可與委託方保險人協商收取一定費用。接受委託的保險人,應向委託方的被保險人提供查勘報告、事故、損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簽字確認的損失情況確認書。

交強險可以賠償的不僅是給車輛所造成的一些損失,被害者住院治療期間的一些花費也屬於保險公司理賠的範圍當中,因此,這些證明材料都得受害者在治療完畢之後,向肇事者索賠的時候才能提供的。況且,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理賠,類似於毒駕、醉駕等行爲就不予理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