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處理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責任處理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責任處理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1、在事故現場的處理程序: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款、第3款規定的情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不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應當記錄交通事故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並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製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

2、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後,協商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簡易處理程序: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後,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應當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協議書或者交通事故相關文字記錄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記錄,由當事人簽名,並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事故現場怎麼保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後,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者,並採取措施,對現場的範圍,車輛行駛軌跡、制動痕跡、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跡、散落物等進行保護。當事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1、不準移動現場上的任何車輛、物品,並要勸阻圍觀羣衆進入現場。對於易消失的路面痕跡、散落物,應該用塑料布、苫布、葦蓆等可能得到的東西加以遮蓋。

2、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3、將傷者送到醫院後,應告知醫務人員對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印痕、撕脫口,要進行保護。

4、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後,要持續開戶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標誌,以免其他車輛再次碰撞。對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現場,要嚴禁煙火,以免造成火災,擴大事故後果。

三、交通事故現場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現場的處理步驟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迅速搶救傷員,並對傷者迅速止血,處理休克等,就近尋找合適的場地,臨時安置傷員,包紮傷口,同時密切注意周圍環境,防止其他危險再度發生。

2、迅速向110、120報警,向車屬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的經過。

3、報警後,要注意保護現場,維護秩序,照顧好受傷人員,等待醫療急救或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4、趕去醫院,安置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