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檢車需要什麼手續?

一、異地檢車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檢車需要什麼手續?

(1)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車主需要到車輛登記地車管所開具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同意委託異地車管所進行該車輛的年檢。辦理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要帶上辦理人的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原件以及複印件。

開具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一定是需要到車輛登記地的車管所,如果沒有辦理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車輛是不能異地年檢的。但是,辦理委託通知書時,車主本人並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親戚朋友去車輛登記地代爲辦理即可。

(3)委託車輛年檢手續辦妥以後,車主將車輛開到所在地車管所指定的車檢大廳進行上線檢。

(4)車檢合格以後,持車輛檢測報告單,到所在地車管所辦事視窗,打印檢測合格標誌。

二、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註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年檢的相關程序可以向當地的車輛管理部門來諮詢辦理,一般情況下,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不瞭解的,也可以直接到車輛管理部門實地辦理即可,但如果車輛的相關技術參數不符合規定的,則是無法辦理年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