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管理辦法有什麼要求?

小區停車管理辦法有什麼要求

小區停車管理辦法有什麼要求?

1、地面停車場由管理處負責維護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

2、固定使用車位的車主可到管理處辦理停車場停車證,並將停車證放在擋風玻璃左側醒目

處,以便識別。按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交納費用。

3、車輛進入停車場應領取停車出入卡,出場時交回出入卡。車管員對進出停車場的車牌號

碼、進出時間,所發出入卡號等進行登記。認真執行規定,對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4、車主的停車出入卡請隨身攜帶,認真保管,作爲出場憑證,若有遺失,要立即向管理處申

明、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5、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車窗,貴重物品請勿留在車裏。

6、停車場若有交通違章,管理處將報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7、若車主在停車場停車與管理處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仲裁機構予

以仲裁或向小區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車輛、停車場管理規定

1、在摩托車、自行車停車場存放車輛的業主,必須遵守本規定,服從車管員的管理。

2、需停放在小區內的自行車、摩托車,應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不得在小區內隨便亂放。

3、凡在收費停車場停放的自行車(指本小區業主的車輛),必須辦理手續和按規定交納停放費。

4、凡在收費停車場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

5、當車輛進入保管範圍時,車主應向車管員領取存車牌號;當車輛離開時,必須將存車牌交

還車管員,沒有交還或存牌號與車上號碼不符時,該車不得離開保管範圍,違者車管員有權扣留該

車或扭送派出所處理。

6、無執照的自行車丟失時,管理處不負責賠償。

7、車管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小區對於停車場的管理一直以來是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所在,首先物業必須得保障業主的車輛在停車場之間的安全,不會被損害偷盜,同時也要對業主在停車場的安全進行負責,同時要保持好場內的整潔、乾淨、幫助業主進行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