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人了怎麼判刑?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的判刑標準一般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駕駛員應該知道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或者因爲其他的違章行爲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話,駕駛員一樣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本人沒有任何違法行爲,就算有人在交通事故中去世了,自己也要積極配合處理,千萬不能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