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被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一、貨車超載被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貨車超載被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超載和事故發生沒有因果關係,所以在責任認定中不予考慮,交警會另行處理。所以,還是後車全責。在前車正常駕駛情況下,後車因爲車速過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衝上來造成追尾事故的。汽車追尾的責任由後車負全責。在道路行駛時,前車突然倒車導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車負全責。因爲錯過了轉彎路口,而強行在道路上倒車行駛,往往會導致後車反應不及而發生追尾碰撞。如果後車車速過快,極容易造成車毀人亡的結局。汽車追尾的責任由前車負全責。

二、交警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記載哪些事項?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綜上所述,貨車超載行駛是違法行爲,會被交警部門處罰,如被後車追尾,認定責任需要由交警部門調查,在正常行駛下被追尾,事故責任在後車,交警部門會根據現場情況定責,出具認定書,之後還會對超載貨車的車主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