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交通事故和解在哪裏進行?

人傷交通事故和解在哪裏進行?

一、人傷交通事故和解在哪裏進行?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事故雙方達成協議的,調解協議一般是到負責處理事故的交警中隊簽訂。如果是由保險公司組織雙方進行的調解,也可以直接到保險公司辦公地點進行簽訂;如果是雙方自行協議的,也可以直接由雙方自行簽訂,不一定要到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去簽訂,對協議的法律效力不會產生影響。另外,在就因交通事故賠償進行協商時,建議儘量通知保險公司也參與,由保險公司直接進行賠付。如果保險公司未參與,則雙方達成的賠償協議對保險公司沒有約束力,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來覈定賠償金額,這樣可能會對賠償方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對於交通事故和解的程序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造成了人員傷亡的情況下,還涉及到賠償的具體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有異議的,還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議,或者直接透過起訴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