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是不是車輛在道路上發生了意外的,此時就一定能夠認定爲交通事故,從而按照我國對交通事故的規定來進行處理呢?當然不是這樣的,是否構成交通事故有專門的規定,同時也規定一些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況下不能算交通事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執行時引起或所發生的死人、傷人或物件損失的事故。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中有各類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等,是用發動機或電動馬達驅動的車輛。非機動車中有畜力車和自行車等。道路是指公路、街道、衚衕、里巷、廣場、停車場等供公衆通行的地方。其中供車輛行駛的爲車行道,供人通行的爲人行道。與道路成爲一體的橋樑、隧道、輪渡設施以及作業道路用的電梯等通統包括“道路”中,作爲道路附屬設施。

根據交通事故的定義,下列情況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1)各種軍用車輛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雖是在道路上但已斷絕交通時)演習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軍用車輛之間的碰撞事件。

(2)農機車輛在田野或場院作業中,或在往返作業區的途中軋死、軋傷本單位參加勞動的人員。

(3)汽車和機械專用車輛在施工現場或廠礦、企業內部所發生的事故。

(4)參加體育競賽的車輛在體育場地所發生的事故。

(5)雖是道路或廣場但臨時作爲集體遊行場所、文化娛樂場所而發生的擠傷人、踩死踩傷人的事故。

(6)利用交通自殺或製造撞車事件。

(7)在機關、企業內部,在交通管理部門沒有業務進行管理的情況下所發生的車輛壓死壓傷人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有幾種情況

從交通事故的對象來分,可分爲車輛間事故、車輛對行人的事故、車輛對自行車的事故、車輛單獨事故、車輛與固定物的碰撞事故以及鐵路道口事故等。車輛間事故即車輛與車輛碰撞的事故,包括正面碰撞型、追趕碰撞型、側面碰撞型以及接觸性碰撞型等。車輛對行人的事故包括車輛在車行道、人行道壓死、撞傷行人的事故,也包括車輛闖出路外所發生的壓死撞傷人的事故。車輛對自行車的事故包括機動車輛在機動車行車道和自行車道壓死、撞傷騎自行車人的事故。車輛單獨事故包括翻車事故以及墜入橋下或江河的事故。車輛與固定物碰撞事故是指車輛與道路上的作業結構物、路肩上的燈杆、交通標誌杆、廣告牌杆、建築物以及路旁的樹木等相撞的事故。鐵路道口事故是指車輛或行人在鐵路道口被火車撞死、撞傷的事故。

按違反交通規則的對象來分,可分爲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事故和行人事故三種。機動車事故是指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包括機動車單獨、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摩托車、機動車與自行車、機動車與行人以及機動車與火車等六種情況。

非機動車事故主要是指自行車事故,是指騎自行車人過失或違反交通規則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包括自行車單獨、自行車與機動車、自行車與自行車、自行車與其它非機動車、自行車與行人以及自行車或其它非機動車與火車等七種情況。

行人事故是指由於行人過失或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包括在行人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壓死或撞死行人的事故,也包括火車在鐵路道口撞死撞傷人的事故。

經過上文的分析解答之後,相信大家也已經清楚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究竟有哪些了吧。既然都認定不構成交通事故了,那麼當然也就不能按照法律中關於交通事故的規定來進行處理。而要是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