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1年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山西2021年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一、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二、殘疾賠償金標準

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賠償分爲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二者差別較大,由於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於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立即報警並對傷員進行搶救,交警部門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處理,並認定是否存在違法的行爲,如果存在違法行爲導致交通事故的,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