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頂包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一般交通事故頂包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一、一般交通事故頂包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如果出現了交通事故頂包現象,爲犯罪人提供作假證明或者幫助其逃匿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情節非常嚴重,則會判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根據《刑法》規定: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一般交通事故頂包屬於違法行爲,應當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但是,如果僅僅是一般交通事故,並非重大交通事故,則頂包人員未達到追究妨害作證罪的標準。

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只要駕駛員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則頂包人員就不構成妨害作證罪,但找人頂包作爲違法行爲,應當受到公安機關罰款或治安拘留等處罰。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如果駕駛員構成交通肇事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的規定,頂包人員構成妨害作證罪。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複覈一般能成功嗎?

交通事故複覈申請推翻的機率有多大,主要看以下三點,越有理推翻的機率越大,沒有理,只是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複覈申請也是白費勁。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覈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覈申請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覈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發生交通事故而選擇頂包的話那麼這已經構成了犯罪,只要讓受害方的利益受到損失,那麼必定就需要按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於嚴重者還會高達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自己的責任就一定要懂得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