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人刑事賠償責任能否相互抵消

一、開車撞死人刑事賠償責任能否相互抵消?

開車撞死人刑事賠償責任能否相互抵消

刑期無法折抵民事賠償,但積極賠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標準什麼?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實,絕大多數的犯罪行爲都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也得承擔對受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的,不過,法院在審理交通肇事案件的過程中,如果受害人家屬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肯定不會主動判決讓當事人支付賠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