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扣車了去取車需要交停車費嗎

一、被交警扣車了去取車需要交停車費嗎

被交警扣車了去取車需要交停車費嗎

交通事故停車費法律規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若停車地點是屬於營業企業一般就需要繳納。另外,要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通常就是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二、什麼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負全責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以下情況車輛駕駛人負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我們可以知道,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比例的問題,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分情況討論的,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等不同情形,另外當事人如果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是可以進行救濟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