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不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不處理怎麼辦

很多時候交通事故當中的肇事者和被撞者,也都是希望私下能夠調解的話也沒有必要再大動干戈的走司法程序了,可是單純的簽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並不是事件的終結,關鍵是所有的賠償必須要落實到位的,其實有很多人就遇到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不處理這種狀況,就是當事人也簽了字但就是不履行賠償義務。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不處理怎麼辦?

可以直接起訴,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治療終結後儘快起訴。

二、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是雙方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賠償協議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麼該賠償協議屬於可撤銷的合同。(可撤銷合同,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於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可撤銷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

或者其他情況的無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況: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 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三、交通事故賠償協議中常遇到的陷阱

1、如果支付給對方賠償金,應當詳細列明該賠償金包括的項目。比如醫療費、受害人及其親屬的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絕不何只寫支付對方賠償金多少錢,以防日後對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訴訟。

2、通事故賠償協議必須約定。賠償方支付了賠償金後,對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繼續要求賠償。否則,你有權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3、作爲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的受害方必須牢記:讓對方在協議書中,標明賠償的具體金額、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後果。

由此可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不處理這種做法也是很好解決的,本身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就已經具備了法律效力,既然對方只管簽字卻不履行相關的義務的話,是全能夠提起訴訟的。並且小編建議大家還是抓緊時間做好起訴的準備,對方這種不配合不處理的態度其實也沒有必要再進行協商了,完全可以抓緊時間找律師做好打官司的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