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撞死人無錢賠償怎麼辦

一、摩托車撞死人無錢賠償怎麼辦

摩托車撞死人無錢賠償怎麼辦

賠償可以協商處理,在能力範圍內積極賠償,如果是全責或主要責任,則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議和解。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就是既要出錢也要坐牢,不出錢就多判幾年,出錢就少判幾年。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你們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爲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你們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二、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樣解決

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解決方式包括:當事人自行協商、經公安交警部門調解、經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自行協商:主要針對的是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損害不大,未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直接協商解決。

公安交警部門調解解決: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調解的前提是當事人一致自願請求公安機關調解,公安機關在當事人不自願接受調解的情況下,不能強制調解。

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爲十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經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當事人對以上解決途徑有選擇權,經公安機關調解不是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或者說必經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時,可以選擇的處理方式也是蠻多的,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當然也可以申請交警居中進行調解。如果您的親屬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我們建議您聘請專業交通律師幫您進行訴訟程序。而要是遇到摩托車撞死人無錢賠償的情況,也可以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