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交強險免賠的情況有哪些?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交強險免賠的情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交強險免賠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保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以及《交強險條款》的規定,交強險法定免責事由包括以下情形:

(一)下列情形,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受害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四)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交強險的賠償額度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交強險免賠額度,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上,應當嚴格對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上,應當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而導致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