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怎麼算車禍誤工費?

一、法律規定怎麼算車禍誤工費?

法律規定怎麼算車禍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關於人身傷害的賠償的條例中就有這麼寫到,“誤工費的判斷是根據受害者因爲交通事故所耽誤的時間和他收入的情況來定的”“因爲交通事故誤工的時間的報告需要由醫院方面出具證明。如果是交通事故致殘的受害者則是從定殘的日期的前面一天來進行判斷。”

1“如果是有穩定收入的受害者那麼誤工費就是自己計算其實際的收入,如果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話則是按他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來計算,如果無法提供近三年的證明的話,那就是按當地相似的行業的平均收入來計算。”

穩定收入是指能有穩定的工作或者能證明有穩定的現金流,包括應該得到的工資,獎金,績效之類的。判定的標準的話一般是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獎金的話一般是按照上年度受害者的獎金來計算的,以稅收的起徵點爲界限。如果是個人企業或者是合夥制的私營企業的出具的工資證明,需要稅務部門的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證明一起當做證明。不能去的最近三年的收入證明的受害者則只能以當地的平均工資標準來判定。

2、沒有穩定收入得人比如說農民、自由職業者,家庭主婦等,他們無法提供三年內的收入證明所以一律以當地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的提起的話上面也說了是按照醫院出具的報告來證明,它是由實際住院的天數還有出院以後需要的修養期的天數來制定的,從開始治療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如果期間有節假日等都不用扣除,不過在條件符合出院標準以後不願出院的則不算入誤工天數,報告出具之後不再計算誤工天數,致殘的從定殘日開始不計算誤工天數

4、如果受害者有從事多份職業,其兼職的收入如果真是的話,也是需要賠償的。

5、對於已經退休的人員他的誤工費則是由其原來在崗的時候的崗位來進行計算,就是現在如果還在當時的崗位能拿到多少收入,賠償的金額就是這個收入。

6、如果受害者是開店的個體商戶或者承包商的話,他的收入可以不需要近三年的收入爲標準,可以以一定時間內的收入爲判斷的標準依據實際情況進行酌情判定誤工費的金額。如果在當地對這些賠償有特別的規定則按照所在地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定,所以醫院在出具報告的時候也應該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來進行寫。

綜合上面所說的,誤工費對於我們受害方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但我國對於誤工費的賠償也是非常嚴格的,在計算誤工費的時候要根據傷者的實際收入還有誤工費的時間來進行計算,還要開具相關的證明,這樣保險公司纔會進行受理,同樣才能得到更好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