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誤工費證明樣本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交通事故誤工費證明樣本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一、交通事故誤工費證明樣本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交通事故誤工費證明樣本需要包含的內容有: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包括收入證明和收入狀況證明;提供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包括病例或出院小結,誤工證明,誤工期司法鑑定書等內容。受害人因受傷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獲得勞動報酬而形成的損失。賠償受害人誤工損失體現了民法侵權法填補受害人的損失原則。

二、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

(一)《收入證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內容包括受害人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職務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資。

(二)《收入狀況證明》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

內容包括從事的行業、工作所在地、工作內容,並提供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三、提供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

(一)《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正常情況下,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內容包括即醫療機提出的建議休息時間、需要加強營養、需要專人護理的建議。

(二)《誤工證明》

所在的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誤工期司法鑑定書》

即關於誤工時間的司法鑑定文書。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四、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發生交通事故的傷者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主要是根據指定鑑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等級報告來定相應的額度,其中可以拿到的賠償中包含一項誤工費,這需要員工所在的單位開具相應的誤工證明,以證明其收入確實有所減少,其他的住院治療的單據也需要妥善儲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