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重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無重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無重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無重傷的賠償標準是要看實際造成的損失,一般來說是相關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住宿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等各項的總和,殘疾賠償金等需要鑑定傷殘等級後才能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更需要提供受害人的戶籍性質、工資收入、醫藥費支出數額、住院天數、醫院診斷證明、入院出院證、被撫養人情況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收入證明等才能計算。

二、交通肇事所造成的傷害認定標準是什麼

重傷1人 主要責任以上 酒駕、毒駕、逃逸、超載等情節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依據《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有哪些

⑴交通肇事罪與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區別:二者區別的關鍵在於行爲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過失。主觀上有過失,則構成交通肇事罪;如行爲人由於不能預見、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則不存在罪過,不能認定爲犯罪。

⑵交通肇事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區別:主要區別在於發生的場合以及侵害的客體不同。本罪致人死、傷發生在交通運輸過程中,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而後兩者則發生在日常生活中,客體是特定個人的生命、或健康權利。

⑶交通肇事罪與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罪的區別:主要在於主觀方面與侵害的客體不同。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後兩者只能是故意;客體後兩者是特定個人的生命、健康權利。

⑷交通肇事罪與重大飛行事故罪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區別:主要在於主體不同以及駕駛的交通工具不同,後二者主體是航空人員或鐵路員工。

綜上,在交通事故中引發不同程度的傷害不僅只是車輛財物方面的,更爲嚴重的就是對當事人的身體造成了損害,此時去醫院治療並且需要消耗一定的財產作爲治癒的必要費用,而這筆費用就是肇事者必須要賠償的部分之一,具體的費用需要以發票作爲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