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交通事故死亡親屬的誤工費期限怎麼確定

賠償交通事故死亡親屬的誤工費期限怎麼確定

一、賠償交通事故死亡親屬的誤工費期限怎麼確定?

1、誤工時間是受害人從遭受交通事故傷害到完全治癒或死亡受害人家屬辦理喪葬事宜的期間。

2、親屬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爲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誤工人員的工資單、誤工人員的完稅證明等。誤工證明應當寫明受害人的工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收入計算),耽誤工作的時間,扣發了哪些錢,扣發的具體數額等。

3、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

二、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賠償項目?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說受害人當場死亡或者搶救無效以後死亡了,肯定有親屬具體處理善後事宜的,確定死者對交通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那麼肯定得賠償給親屬造成的誤工損失,賠償給親屬的誤工費標準,法律沒辦法統一規定具體的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