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責不賠償怎樣起訴?

交通事故全責不賠償怎樣起訴?

一、交通事故全責不賠償怎樣起訴?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3、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6、判決。同意裁判裁定,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交通事故負全責的情形

(一)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通行範圍內,刮撞同向行駛非機動車的;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範圍內刮撞行人的。

(二)當事人駕駛車輛刮撞依法在人行橫道內通行的行人的;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當事人所駕駛車輛的裝載物發生遺灑、飄散,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通行的;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四)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時,與車後其它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五)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一方當事人有上述情形質疑的,爲全部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就會涉及到一系的賠償,而對於全責方拒絕支付的話,那麼對於受害的一方完全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同時在起訴的時候就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走,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合法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