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但是根據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如果需要對受害者進行營養費的賠償,可以參照醫療機構提出的建議進行確認。營養費一般表示受害者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爲了能恢復身體健康,應當購買營養品或者額外的食物進行補充,且根據受害者受傷的程度和部位不同,其需要補給的營養元素和分量也有所不同。

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般營養費的給付標準,可由以下幾點進行參考:

1、如果受害者受傷程度不是特別嚴重,但是需要住院治療,並不需要過多的其他營養攝入,其營養費的支付可以按照住院伙食的兩倍進行賠償。

2、如果受害者受傷程度比較嚴重,可能還會涉及到傷殘鑑定,那麼營養費支付的標準與傷殘鑑定的等級有聯繫,且一般營養費的支付需要持續到患者治療痊癒,之日止。

3、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生活水平綜合判斷醫療費支付的標準。比如上海的生活成本一般高於四川的生活成本,如果受害者在治療期間需要大量的攝入蛋白質,那麼在上海,可能購買牛奶和雞蛋的價格比四川要高。

5、營養費支付的金額也應當參考,侵害者自身的經濟情況。因爲每一個受害者,經濟情況有所差異,並且他可能也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顧,因爲營養費支付標準沒有硬性規定,所以可以酌情考慮各方面因素進行最終的確定。但是營養品不包含日常高檔的補品,或者是日常用品,除非侵害者一方自願日支付受害者所產生的高額費用,或者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支付條款,那麼我們也應當尊重雙方的意思自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