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是否賠付

機動車都是被強行規定購買了交強險的,而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多數情況下保險公司都會就交強險限額做出賠償的。那要是屬於交通肇事逃逸呢?此時交強險是否還會進行賠付?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是否賠付

一、相關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強制保險條款》第九條被保險機動車在本條(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傷需要搶救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後,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牀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覈實。對於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於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二)駕駛人醉酒的;(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四)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第十條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是否賠付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從立法上對交強險合同直接干預,其目的是爲了平衡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由於保險公司相對投保人佔有優勢地位,故條例側重保護的是保險合同相對方的利益。該條例並沒有規定肇事者在逃逸後,保險公司可以免責。

交強險的法律性質不同於商業險。商業險是投保人爲分散風險、“轉嫁”自身責任而投保的險種,交強險則更具有公益性質,它的首要目的在於爲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時、合理地填補其遭受的損害,進而維護社會大衆的安全與權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可以看出,交強險的首要立法目在於對第三人受到的損害進行賠償。只要是由於機動車的駕駛行爲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害,無論具體的駕駛人員是誰,保險公司都應當在保險責任限額內對受害人負有無條件賠償義務。如果肇事車輛同時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對交強險來說,只要能夠查明肇事車輛投保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就應當賠付。基於上述目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未將交通肇事逃逸列入免除保險公司賠償責任的四種情形之中。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也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對商業三者險來說,保險公司賠付與否,關鍵在於肇事逃逸事實的認定,由於商業三者險一般都將肇事逃逸作爲除外責任,因此,只要法院認定駕駛人在肇事後逃逸,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可以不予賠付。不過,由於保險公司界定的肇事逃逸範圍有時過大,也有被保險人肇事後離開現場,法院依然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的情形。

經過以上介紹,我們知道,在交通肇事並且有逃逸行爲的情況下,交強險也是要進行賠償的,但如果是商業三者險的話,那麼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進行賠償的。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