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沒上交強險,發生事故只能自己買單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摩托車屬於機動車輛,所以摩托車也是需要購買交強險的。如果沒有買交強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只能由駕駛人自己負賠償責任,這可不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摩托車車主林某就遇到了這事兒。

摩托車沒上交強險,發生事故只能自己買單

“這摩托車都買四五年了,從來就不知道摩托車也要上保險。”近日,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案件,揹負鉅額債務的車主林某懊惱不已。

2014年7月12日15時20分許,林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與騎電動車橫過馬路的王某相撞,致王某十級傷殘。後經交管部門認定,王某未按信號燈行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林某觀察道路不周,負次要責任。雙方未達成協議,王某訴至法院,索賠各項損失10餘萬元。

庭審中,林某辯稱自己在本次事故中是次要責任,對王某的損失只承擔30%的賠償責任。不過這樣的說法,法院並不認同,經法官計算,林某應賠償王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1萬餘元。經調解,林某與王某達成協議,同意分期賠償王某共計9萬元。

爲何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林某最終會承擔大部分的賠償份額?對此,主審法官解釋稱,林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作爲機動車,應按照法律規定投保交強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雖然林某在事故中是次要責任,但因交強險限額內並不分責,所以對給王某造成的損失應首先在交強險各分項限額內予以賠償。

法官進一步指出,目前二輪摩托車交強險只需100多元,即可獲得12.2萬元的有責賠償限額和1.21萬元的無責賠償限額。現在很多摩托車車主由於未投保交強險,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面對鉅額賠償時,往往後悔莫及。

摩托車雖小,交強險不可少。只需要小小的保險費用,卻可以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派上大用場。以上是本站爲您整理,如果您有什麼疑惑或者需要解決的糾紛,歡迎登陸本站官網,我們將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爲您解答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