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轎車交強險與商業險賠償方法順序是怎麼樣的?

小轎車交強險與商業險賠償方法順序是怎麼樣的?

小轎車交強險與商業險賠償方法順序是怎麼樣的?

首先,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責任限額固定。而商業三者險並非強制性保險,投保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責任限額亦由其自己選擇,既可以投保5萬元,也可以投保50萬元。

其次,兩個險種的賠償原則和賠償順序不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者險採取的則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

在賠償順序上應先在交強險項下賠付,超出賠付範圍的,再由商業三者險進行賠償。此外,在商業三者險中設定有免賠率或免賠額等規定,即保險公司對超出免賠率或免賠額的部分才進行賠償。

交強險和三者險賠付範圍都是什麼?

1.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

2.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 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3.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透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4.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範圍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第三方受害者,這是保險公司爲第三者的損失承擔責任的保險險種。

什麼是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是指透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爲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係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係,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1] 。所謂社會保險,是指收取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對於車輛來說都是特別重要的,而對於交強險是強制性是必須要購買的,商業險是可以在自願的情況下購買,所以,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清楚險種是怎麼樣的,但爲了更大的利益保障自己最好兩種保險都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