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後能否追償

一、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後能否追償

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後能否追償

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後能否追償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爲什麼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所謂交通事故是指參與道路交通活動的各種汽車和非汽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和條例的行爲,過失造成人、畜傷亡和車物財產損失的交通事件,稱爲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就會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對於保險車輛就會涉及到保險賠付,有些還會涉及刑事或民事訴訟。因此,對汽車交通事故進行科學公正的鑑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般來說,汽車交通事故鑑定可以委託交通事故鑑定專家進行。在我國,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並出具正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