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交強險 12萬賠償金可以被繼承嗎?

一、死亡交強險12萬賠償金可以被繼承嗎?

死亡交強險 12萬賠償金可以被繼承嗎?

交強險死亡後獲得的12萬賠償金是不可以被繼承的,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着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死亡賠償金應該如何分配?

1、分配主體爲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爲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債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爲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而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透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不管是由於發生交通事故死亡,還是因爲因爲工傷死亡,亦或者是被國家司法機關侵權死亡,死者的親屬一般都是可以獲得一筆死亡賠償金的。此筆賠償金並不是由死者的親屬均等分割,而是按照與死者的親疏遠近來確定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