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怎麼辦?可以提起訴訟嗎?

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怎麼辦?可以提起訴訟嗎?

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有了屬於自己的交通工具。或許是習慣了快節奏的生活方式,人們在平時的出行方面也在追求速度。這就會給社會帶來一些危險的隱患,使得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當遇到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的時候,我們應該尋求怎樣的幫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現在,小編就針對此問題給大家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的應對方法

日常生活中,當我們遇到交通事故時,先保持冷靜,確定人是否受傷、自己的交通工具是否受到損害。然後,果斷的撥打110報警電話,尋求警方的幫助。在警察到達之前,可以與對方自行協商解決方案。若對方拒絕協商,甚至離開現場,你也不要慌張,應該保護好現場,等待交警的到來。交警來之後會對現場進行拍照、鑑定,從而根據這些情況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這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非常重要的,因爲它關係着在接下來的賠償事宜中雙方所承擔的責任比例,以及對方拒絕履行時,你去法院提起訴訟的重要證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超出這個期限你還是沒有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去交警大隊進行協商或者向其上一級機關提出行政訴訟。

除此以外,如果對方買了保險,可以跟其保險公司聯繫,請求其保險公司溝通協調相關事業或者要求保險公司先行賠付。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奏效,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當事人賠償你的損失。如果當事人拒絕出庭,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決。如果當事人拒絕履行判決書的內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隨着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當遇到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時,我們不必太過於緊張。最重要的是我們得保留好一切有用的證據,及時報警,透過合法的程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小編建議大家在出行的時候需要注意安全,同時也要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您可以諮詢本站漯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