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一方不簽字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書一方不簽字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責任一方不簽字怎麼辦

當事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不簽字,不影響責任書的效力。因爲事故雙方的簽字只是交警部門的一種送達方式。如果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透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爲已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透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鑑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後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爲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採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爲定案根據。

二、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該載明哪些內容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送達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達之後也就是說責任已經劃分好了,這個時候就算是有一方不願意簽字也是不影響的,因爲這也只是告知認定的結果,已經生效了,並不需要雙方來簽字生效,所以不簽字是沒有太大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