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交通事故的構成要素一般所包含的內容如下:

第一是必須是要由車輛造成的,其中車輛既包括了機動車,也包括了非機動車;

第二是必須是在道路上面發生的,公路、城市道路、廣場、停車場燈;

第三是必須是在運動的過程中發生的;

第四是一定要有事態的發生,比如碰撞、翻車、墜車等情況;

第五是事態發生的原因要是認爲的,不能是自然災害;

第六是必須要有損害的後果發生,它既包含人身傷亡,也包括財產上的損失;其實當事人當時的心理狀態是出於過失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意外因素的。

乘坐網約車而發生了交通事故,並且在其事故當中受傷的,也可以按照自己受到的傷害向需要承擔責任的肇事方索要賠償,一般是按照交通事故當中,可以索賠的費用作爲參考標準來進行索賠,其具體所包含的費用如下:

一是醫療費,也就是受害者在事故當中受傷過後,到醫院進行診治所需要支付的各項醫療費用;

二是誤工費,也就是因事故而受傷之後,耽誤了正常工作從而減少了收入的一項費用;

三是護理費,也就是受害者在醫院需要人護理所支付的費用;

四是交通費,也就是爲了照顧受害者的近親屬在交通上所支付的費用;

五是住宿費,一般是身在異地的近親屬爲了照顧受害者,到異地短住所支付的住宿費用;

六是受害者在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七是受害者在養傷期間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說造成了受害者傷殘或者是死亡的,還應該要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或者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的生活費和喪葬費等。

當乘客乘坐網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如果說乘客所預約的車輛,不是營運性質的車輛,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乘客和車主是可能都要面臨理賠的風險的,因爲根據保險法的相關條例,商業性質的車險一般約定了的,被保險的機動車如果是改裝、轉讓或者是改變了自身使用的性質等情況下,還發生了保險事故的情況下,保險人是可以不用承擔其賠償保險金的相應責任的,保險公司是可以依照相關的法律拒絕賠償的。

乘客如果是在約車平臺上預約車輛,並且出現了安全事故的,根據相關的暫行管理辦法,應該是要由網絡上預約出租車輛的經營者來承擔相應責任的,以此來保證運營上的安全,並且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因爲平臺是一種商事交易的平臺,它儘自己最大的限度來爲交易的雙方提供了交通方面上的資源,所以當乘客是透過網絡平臺來預約車輛的服務之後,是要先向平臺的一方來支付車款的,然後平臺再以其他的一些方式來將其中一部分的車款來返還給司機。所以在運營的過程中,平臺作爲管理和組織的一方,其實是收取了一定的類似於“管理費”一樣的費用,所以當乘客是因爲透過平臺叫車而且出現了交通事故之後,約車平臺也應該是責任的主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