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九級傷殘工傷和普通不同嗎?

交通事故九級傷殘工傷和普通不同嗎?

一、交通事故九級傷殘工傷和普通不同嗎?

交通事故九級傷殘工傷和普通的工傷是存在者差異的,主要的區別是,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會導致交通事故的賠償與工傷賠償相競合。

相關法律規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二十八條第二項 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二、九級工傷傷殘鑑定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全部工傷保險待遇。計算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職員的傷情若是屬於九級的工傷,那麼單位除了需要支付醫療費、住宿費等費用等賠償金之外,還需要向職員一次性的支付六個月的工資,此筆資金就是職員可以獲得的傷殘賠償金。當然,若是職員有繳納社保的,那麼賠償責任首先是由保險公司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