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覈能加重責任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覈能加重責任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覈能加重責任嗎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複覈成功重新認定的,會根據具體的事故情況來重新劃分責任,如果己方責任更重,則重新認定會加重其責任,如責任較輕或無責,則重新認定會會減輕責任或判定無責。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七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後,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認爲事故成因確屬無法查清,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的複覈結論;

(二)認爲事故成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複覈結論。第七十八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複覈結論後三日內將複覈結論送達各方當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爲必要的,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覈結論。

二、交通事故認定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