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摩托車追尾小車會受到哪些處罰

醉駕摩托車追尾小車會受到哪些處罰

一、醉駕摩托車追尾小車會受到哪些處罰

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法官解釋說,醉酒駕駛行爲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一旦釀成事故後果通常比較嚴重,且該罪拘役刑爲1到6個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屬於較爲輕緩的刑罰,如果適用緩刑,難以實現刑罰威懾和預防犯罪的效果。

二、無證駕駛

《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無牌,都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要負違法責任。但這與事故責任的劃分關係不大,從樓主所說情況,難以作出事故責任的判定,也就無法判定民事賠償責任。

三、駕駛無牌車輛:

罰款200元,暫扣車輛。

所扣車輛需等駕駛者取得駕駛證或是由有證人領取,若由有證人領取,該人要接受以下處罰: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若三個月內未能領回被扣車輛,該車輛將被拍賣,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根據以上的情形,當事人可能會拘役一到六個月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暫扣車輛的處罰。

四、酒後無證駕駛處罰:

可暫扣或吊銷駕駛證,並處罰金,拘留等(需依照具體情況處罰)。

1 、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 、無證駕駛處罰標準: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摩托車醉駕2017新政策指明醉駕摩托車行爲與醉駕轎車行爲一樣屬犯罪,最高可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根據國家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類型有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有軌電車、二輪摩托等10多種類型。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以危險駕駛入刑,在定罪量刑上,並不因爲行爲人駕駛的是二輪摩托,還是四輪轎車或大型貨車而有所區別。

醉駕作爲我國道路上的一類安全隱患較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對我國的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具有較強的隱患性。我國對這類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相關的醉駕摩托車人員發生交通事故的,需要對這類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對相關的交通受害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