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在醉駕能撤案嗎?

駕駛員在醉駕能撤案嗎?

駕駛員在醉駕能撤案嗎?

不可以,醉駕已觸犯了刑法,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而私了只是解決了與當事人的民事糾紛。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本罪分爲兩種情形: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情節惡劣限制了追逐競駛的處罰範圍。追逐競駛,是指行爲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併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爲。

二、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所謂“醉駕”,是醉酒駕駛的簡稱。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醉酒駕駛是指司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凡是開車的市民,都有這樣的經驗:如果碰到交警設卡查酒駕,交警一般會先跟你說話,聞聞是否有酒 氣,然後要求你下車“吹氣”,也就是用酒精測試儀做簡易檢測,如果酒精值在80mg/100ml以上,就達到醉酒標準。“以前如果司機簽字,就直接處理 了。但現在不行,必須抽血檢驗。”福州晉安交巡警大隊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因爲醉駕將入罪,如果要確定醉酒駕車,就要進入刑事辦案程序,要求就不一樣了。

一旦懷疑醉駕,民警會強制抽血,交由有資格的醫療機構或者司法鑑定機構,做血液內的酒精測定。問題隨即而來,醉酒總是有時段限制的,睡一覺或者蒸個桑拿, 血液內的酒精濃度就減少或者沒了。到那時當事人提出異議,甚至到了庭審階段,提出對證據的質疑,怎麼辦?據瞭解,在抽血時,警方一般會準備四份血清, 除現場檢測的樣品外,還要在冰箱裏備份,以備當事人提出另找機構鑑定。

警方介紹,血液檢測確定醉駕後,警方將啓動刑事立案程序,先對醉駕司機刑拘,然後移送檢察院,提請批捕並公訴。

綜上所述,作爲國家的公職人員,在遇到自己的親屬或者是親近的親朋好友出現酒駕時,不得徇私枉法,私自將他人的醉駕記錄銷燬。因爲醉駕的醉駕的行爲已經觸犯了法律,嚴重危害到了社會的安全問題。同時,作爲駕駛員,更應該嚴格約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