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醉駕撞到違停車上身亡

摩托車醉駕撞到違停車上身亡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摩托車醉駕撞到違停車上身亡該怎麼辦

摩托車醉駕撞到違停車上身亡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交警作出事故認定的依據,應適用於機動車在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而在上道行駛前沒有進行安全檢驗,從而應承擔一定責任。但本案事故中,牽引車輛並未上道行駛,而是正當停放在固定停車場指定的位置,並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受害人胡某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在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明顯違反法律規定,也觸犯了刑法關於危險駕駛罪的規定,應對本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即使應對受害人胡某的死亡承擔一定責任,該責任也應由停車場予以承擔,因其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