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醉駕罰款多少時間交?

法律規定醉駕罰款多少時間交?

一、醉駕罰款多少時間交?

醉駕通常情況下是會被判處罰金的,此時就不是罰款了,需要在判決生效之日起的30天之內來進行繳納。醉駕一般要判罰金的,案件到發法院後,可與刑庭的法官諮詢,在判決前交的,可認爲是積極繳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後交的,自判決生效後一般是三十日或判決書上都寫呢。

具體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繫;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視窗辦理罰金繳納。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所判的罰金,應該在判決書所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如果期滿後仍不繳納的,會由法院強制繳納。

法院判決書罰金的繳納分爲五種情況: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

關於這裏的指定的期限,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餘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爲零,有利於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二、醉駕罰金的繳納規定是什麼?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現實生活當中,醉酒駕駛會經過法院的判決,畢竟是屬於刑事責任,所以也應當要按照我們國家的刑事法律規範流程來進行處理。比如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危險駕駛罪來進行處理,此時會被判處罰金,那麼肯定就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