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人判刑標準是什麼?

醉駕撞死人判刑標準是什麼?

我國有專門對於交通發佈的相關法律規則,很多交通事故的發生大部分都是由於駕駛人不遵守國家交通規則導致的,比如在馬上超速行駛、闖紅燈、酒駕等。特別是因爲現在很多人都會有自己的小車後,在開出去與客戶應酬或者與朋友聚會等喝酒後開車導致交通事故的越來越多。

1、可能有些人就會認爲自己只喝了點酒那就不屬於酒駕了,其實我國對於酒駕也是有相關的指標的,根據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醉酒駕車的測試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只要駕駛人的血液中含酒精量大於等於20mg/100ml並且小於80mg/100ml的就屬於飲酒駕駛,含酒精量大於等於80mg/100ml就屬於醉酒駕駛。

2、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如果駕駛員醉駕駕車或者駕駛車輛互相追逐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是需要處拘役並且同時處罰金的,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如果有以上酒駕或者追逐行爲造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導致財產發生重大損失的情況,就需要被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因追逐或者酒駕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逃逸等情節嚴重的,就需要被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後因爲逃逸導致他人死亡的,那就需要被判至少七年的有期徒刑。

3、我國對於酒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的和酒駕駕駛機動車和營運機動車的都是有相應的處罰標準的,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如果是屬於飲酒駕車機動車的,那麼交通管理部門會將我們的駕駛證扣押六個月並且處一千到兩千的罰款,如果屬於重複飲酒駕機動車被罰的就需要處十天以下的拘留並且同時處一千到兩千元的罰款並吊銷駕駛證。

屬於醉酒駕駛的話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將醉酒駕駛車的駕駛員約束其到酒醒,同時吊銷駕駛證並且在吊銷駕駛證的五年內不可以再次考取駕駛證。

屬於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那麼交通部門可以處十五天以內的拘留同時進行處罰款五千元並且吊銷其駕駛證在五年之內不能再考取駕駛證。屬於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也是有交通部門進行約束醉酒駕駛人到酒醒後並吊銷其駕駛證在十年內不能重新獲取。如果是酒駕發生重大的交通事故的,那麼就是終身不能再獲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