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醉駕110毫升的酒精含量是什麼後果

無錫醉駕110毫升的酒精含量是什麼後果

一、無錫醉駕110毫克的酒精含量是什麼後果?

醉駕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10毫克的,一般判處一個月的拘役刑,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判處1-6個月的拘役,並處罰金。

目前,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沒有具體的量刑標準,最高院及最高檢也沒有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但各地法院在審理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案件中,一般按醉駕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酌情量刑。

一般是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爲1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爲2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準刑爲3個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拘役刑期。

二、醉駕對人們的安全危害有哪些?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心態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而引發交通事故。

(五)易疲勞。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爲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爲而引發交通事故。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時,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爲0.75秒,而飲酒後駕車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爲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肯定110毫克的酒精含量絕對是屬於醉駕了,現在醉駕案例的量刑標準都是以血液酒精含量的多少來確定的,而且,幾乎沒有抽血化驗的結果是存在錯誤的這種情況,無論是在無錫還是全國其他的任何地方,既成事實的醉駕就應該配合工作人員的執法,頑強抵抗也不能免去自己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