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規定的醉駕怎麼監外執行

在我國規定的醉駕怎麼監外執行

醉駕這種行爲在我國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但是很多司機在被交警部門查處以後都是萬分後悔的,不過法律面前對誰都是一樣的,不可能因爲後悔的這種態度就能夠躲避相關法律的制裁。對於醉駕肯定是要被判處拘役的,拘役的時間我們尚且不談。在下文當中小編爲大家介紹的是在我國規定的醉駕怎麼監外執行?

一、在我國規定的醉駕怎麼監外執行?

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最長時間爲6個月。在看守所執行。除非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否則不可以監外執行!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二、監外執行是什麼意思?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將其交付一定機關,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才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機關審查批准。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如病癒、哺乳期滿)後,如果刑期未滿,仍應收監執行;如刑期屆滿,則應及時釋放。

三、醉駕要判刑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危險駕駛罪就是說醉駕是不可以監外執行的。因爲監外執行是針對一些特殊條件的犯罪人羣,比如說有疾病需要保外就醫,已經懷孕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這些纔有可能會監外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