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多久開庭審理

醉駕多久開庭審理

酒後駕車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的話。近兩年,我國對於喝酒後還開車的行爲進行了越來越嚴厲的檢查和懲罰。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醉駕,當然,如果醉駕以後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而且沒有被交警人員檢查出來是不用負責任的,那麼如果被檢查出來或者是發生了什麼事故,要怎麼處理呢?

第一、在發現了醉駕這種行爲之後,多長時間公開的進行審理?

發生了這種錯誤之後,法院在公開處理的時候做最後決定的具體期限是沒有的。但是,法院對這個案件所能花費的最多時間確是有規定的。關於第一次審判的相關要求:在相關的一些法律上已經明確地表現出來,如果事件不復雜,審理的時候可以用最普通的程序,那麼法院在接受這個案件開始到結束這個案件爲止最多不能超過20天。對於比較嚴重的,最後決定關押的時間可能較長的,可以再增加45天的時間。對於那些公訴的較爲複雜的案件,從開始到結束的時間也不應該超過兩個月,最嚴重的情況也要小於三個月。如果是有關於生死,並且是和羣衆有關係的,在得到上一級的認同之後,可以再增加三個月。如果出現了一些比較特殊的原因還要延長這個時間,那就得告知更高一級的部門了,得到了他們的許可纔可以。

第二、在處理最佳的事情的時候,辦事的相關人員都要關注什麼?

1、必須要把確定爲醉駕的相關的證據給完好的保留下來,把是怎樣發現醉駕的過程、在測量時所做的所以的測試以及結果都完整的記住並且落實到書面兒上。如果可以,還應該用一些更先進的手段,例如,用手機拍照,把現場的一些聲音給錄下來等。發生這個事情的地方有其他人,並且他們也看到了事實的經過,也要增添一些他們的言論。

2、對於什麼樣的算作犯罪,必須要進行非常嚴格的把控。如果一個人被查到了,他因爲不想受到法律的處罰,在對他進行檢查之前又喝酒了,檢查之後發現他是醉駕的,應該立即進行非常準確的調查。如果一個人只是透過呼氣進行了相應的測試,而在對他的血進行檢查的時候離開了,就根據這個呼氣所測量的結果來進行接下來的調查。

3、要把整個案子各方面聯繫都做好。如果已經準確查出了一個人,確實是喝醉了酒又開車的,再把他送到檢察院之前,要沒收他的駕駛證使其不能再用。

第三、喝酒之後又開車這樣的案件要罰多少錢?

如果只是喝了酒之後又開車的,將會沒收他的駕駛證半年的時間,並且還會罰他交1000塊錢到2000塊錢。如果已經犯錯了一次,然後又再次喝了酒開車,將會將他關起來最多10天,在罰款方面是和上面同樣的錢數,但他的駕駛證不能再用了。並且很可能五年都不可以再一次開車。

從上面所說的我們可以看出,醉駕也是屬於刑事案件的範疇的,但是它是最爲簡單的一種,也不是很嚴重的,法院一般都會用最簡單畫的程序來處理,經常是在三個月的時間之內就可以公開地進行審查並且結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