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酒駕拘役能緩刑嗎

一、駕駛員酒駕拘役能緩刑嗎?

駕駛員酒駕拘役能緩刑嗎

可以判處拘役,刑法中判緩刑的條件是:

(一)犯罪分子被判處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要被判處的刑罰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過3年,就不符合適用緩刑的對象條件,不能適用緩刑。這是緩刑的對象條件。

(二)犯罪分子有無真實的悔罪表現

要看犯罪分子有無真實的悔罪表現,是否真誠悔過自新,只有真誠悔改自新,確有悔罪表現的纔可以適用緩刑。被告人是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的,喪失社會危害能力的聾啞人、盲人等殘疾人,犯罪中止的,在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的,主動交待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主動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或者提供主要線索得以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的,或者被抓捕歸案後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實,對自己的犯罪行爲的社會危害性有充分認識,真誠表示悔過自新,真誠表示今後不再危害社會等行爲都應當視爲確有悔改表現,符合適用緩刑的主觀條件。

(三)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根據被告人犯罪情節,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這也是實踐中最難把握最容易出現問題的要素,對於適用緩刑後是否還能再危害社會應進行全面綜合分析審查判斷,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犯罪分子的犯罪動機是否鄙劣、犯罪手段是否殘忍奸詐、是否是偶犯、初犯或者連續犯等犯罪要素分析判斷他們犯罪的主觀惡性的深淺程度,以及是否容易改造,根據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居於主犯、從犯或者脅從犯地位、犯罪後對危害後果的認識等分析判斷犯罪的社會危害。只有全面綜合分析確實認爲適用緩刑不至於再危害社會的方可宣告緩刑。對此可以稱之爲適用緩刑的社會條件。

(四)犯罪分子必須不是累犯

《刑法》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這是因爲累犯受過刑事處罰,仍不思悔改,在釋放或者赦免後較短的時間內又犯新罪,足以表明這種犯罪分子惡習難改,甚至是屢教不改,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放在社會上難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會。這也是適用緩刑的對象條件。

二、拘役的特徵是什麼?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儘管罪犯被判處拘役之後有可能被判處緩刑,但這不是絕對的,因爲緩刑的法定條件中並不是只包含罪犯被判處的主刑。駕駛員自己確認,只是酒駕,沒有其他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情,司法機關根本就沒有權利去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大家在法律上必須要清楚的去區分酒駕和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