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摩托車無證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醉酒駕駛摩托車無證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一、醉酒駕駛摩托車無證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無證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的屬於無證駕駛摩托車罰款200-2000,拘留責任人15日以下,扣留機動車。

醉酒駕駛摩托車被交警查到以後罰款2000-5000,吊銷駕駛證五年,五年內不能申請任何機動車駕駛證,出現錯誤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事故責任劃分,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爲,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傷的應負全部責任,駕駛證吊銷二年;

2,同等責任是駕駛人雙方都出現違章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應屬於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責任人是對方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是對方受傷或死亡的應負次要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二、醉駕沒有開車證據怎麼辦?

應由公安機關進行偵辦取證,並依據偵辦狀況來斷定是否應追查刑事責任。追查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的前提是:證明當事人構成違法的依據達到的確、充沛的程度,假如依據缺乏的,就不能進行科罪量刑。

所以,假如醉駕依據缺乏的,應由公安機關擔任進行偵辦取證,並依據取證狀況來依法處理:假如證明構成醉駕的依據的確、充沛的,則應依法法定程序來追查風險駕馭罪的刑事責任;假如依據仍缺乏的,則應當吊銷案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子的判處都要重依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要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依據的,不能斷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懲罰;沒有被告人供述,依據的確、充沛的,能夠斷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懲罰。

無證駕駛、醉酒駕駛出現交通事故,要按照法律程序處理,公安機關在處理醉酒駕駛的案子時,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司機存在醉酒開車的行爲,要對案件進行偵查,補充證據,並將整理好的材料轉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