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現如今,人們跟朋友聚餐喝酒後還冒險開車,那就會出現酒駕、醉駕的情況。如果碰上交警查到,除了罰錢還有拘留,當然最麻煩的是駕駛證被扣,不僅需要重新拿得證件,還會導致一段時間都無法開車。那麼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也是我們需要了解的,那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

一、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1、駕駛證未扣分的情況

駕駛證因飲酒駕車被一次性記滿12分,需要到駕駛證原籍A地交警部門參加爲期7天的交通法規培訓學習,學習期滿後參加科目1考試(交通法規),考試合格後計分清零,駕駛證恢復正常。然而暫扣狀態仍要半年期滿才能解除,也就是暫扣狀態期間可以參加滿分學習及考試,考試合格後仍需半年暫扣到期才能回B地領回駕駛證,駕駛證在B地的領取可以由本人攜帶相關考試證明及身份證明在B地領取。學習7天后參加考試,考試當天即可領取考試成績。

另外,暫扣狀態下是無法辦理駕駛證遷入遷出及補辦換證等業務,必須在暫扣狀態解除後才能正常辦理業務以及上路行駛。

2、駕駛證已出現過扣分的情況

駕駛員在辦理相關業務的時候,如果發現已經被扣滿12分,那麼就會被扣留駕照,並由扣其駕照的交警部門出具一張《入學通知書》。拿着這張《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名,參加學習。如果是駕駛人自己透過查詢發現分已經扣滿,那麼可以自己拿着駕駛證來報名,同樣有效。學習週期爲5天,時間爲每天的上午。課程包括道路違法計分與處罰、駕駛人心理素質與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駕駛人將課程全部學完後,學校爲其出具《培訓結業證》。拿到《培訓結業證》並不等於拿到駕駛證。這張結業證書是參加考試的“敲門磚”,只有考試透過的人才能拿回自己的證件。

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參加考試的人需要拿着《培訓結業證》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處參加科目一考試。報名、考試等流程與當年第一次進考場時一模一樣。

不過有部分駕駛人並不是考完科目一就OK。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如果被兩次記滿12分的話,其駕駛人除了需要考科目一以外,還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也就是駕駛人通常所說的“路考”。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二、酒駕扣分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進球得分”規定:駕駛機動車飲酒後,記6分;醉酒駕駛,並記12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透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爲了圖一時之快而被處以酒駕與醉駕的後果,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不同處理辦法也有所不同,所以無論是從人身安全還是財產安全來看,我們都應該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