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醉駕事故對方找人頂包怎麼處理?

雙方醉駕事故對方找人頂包怎麼處理?

在現在的法律中對酒駕的處理可謂十分的嚴格,但是在部分地區此類事件仍時有發生,駕駛員抱着僥倖心理想要躲過法律的制裁,當事故發生後竟然用頂包的方式來逃避法律的追則,那麼今天小編就和您聊一聊雙方醉駕事故對方找人頂包在法律中怎麼處理的問題,以下內容希望對您的瞭解有所幫助。

事故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來劃分的,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對發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程度來確定。交警的責任劃分結論將會是下列五種責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則承擔不同的責任,承擔的賠償責任的比例也會不一樣,因爲賠償責任是以承擔的事故責任爲主要依據的。

關於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嚴格的認定條件的,首先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後果需要達到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節輕微、無人員傷亡、負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責任、無重大財產損失的,是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認定具有“肇事後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觀目的必須是“爲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沒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認定具有“肇事逃逸情節的”。當然,何爲“逃避法律責任”,表現上有多種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種認定,具體認定需要結合案情和證據才能得出。

先看是否會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單項處罰最長15天就出來了,綜合處罰最長20天;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案件三到六個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審判(醉駕案件最快,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可以判下來),具體情況要問辦案單位。建議儘早委託魏銘律師辦理會見,代爲申請取保候審,及時瞭解案情進展,制定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訴訟方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判決前只有律師纔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瞭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瞭解其對公安機關的口供等。律師會見後對犯罪情節做出判斷並及時爲其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話,辯護律師可以去檢察院、法院閱卷,調取偵查機關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做深入研究後擬定好辯護方案,開庭的時候確定好爲被告做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刑罰或者緩刑的辯護,維護被告人的最大權益,爭取最好的判決結果,具體判多久是沒有死規定的

保險條款中明確酒駕後發生的單方事故屬於責任免除範圍,你提到的頂包行爲屬於騙保,即保險欺詐,如果未理賠成功,那麼保險公司一般都拒賠了事。如果理賠成功後被保險公司發現並報警,那麼因爲金額已經達到了3萬元。當事人會以 “詐騙罪” 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透過上述內容我們得知在一般的交通肇事情形中,雙方醉駕事故對方找人頂包應當按照實際具體的案例情況來確定承擔的法律責任的大小,具體可以歸結爲逃避法律責任等情形,當然在保險方面則存在另外構成騙保的情況,如果金額較大可能構成保險詐騙罪。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在線諮詢本網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