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車裏的乘客需要爲車主承擔責任嗎?

醉駕車裏的乘客需要爲車主承擔責任嗎?

醉酒駕駛是萬萬不可取的,會受到法律懲罰。一般人認爲只有醉駕司機本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那麼醉駕車裏的乘客需要爲車主承擔責任嗎?縱容了醉酒駕駛者導致事故是要負責的。作爲私家車乘客更是在知曉司機喝酒、喝醉酒的情形下,有義務去提醒、制止司機醉酒駕車。

醉駕車裏的乘客需要爲車主承擔責任嗎

一、搭“醉”車被撞的話,搭車人是否有責任?

在乘客明知車輛駕駛人處於醉酒狀態的情形下,應當能夠預見到酒後駕車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後果,卻縱容醉酒者駕車,並乘坐該車,說明搭車人本身是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就具有過錯,因此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條 【喪失意識侵權責任]】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爲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爲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爲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二、搭個順風車結果致傷了,車輛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對於搭乘順風車這一情形而言,車輛所有人同意他人無償搭乘便意味着與搭乘人之間形成了一種無償服務合同關係,應承擔無償搭乘人在運輸過程中保障其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搭乘人搭乘他人車輛並不意味着自己甘願承擔風險,車輛所有人也不能置其生命安全於不顧。因此,搭乘人的無償搭乘行爲不能夠作爲所有人的免責事由。但如果車輛的所有人並不知道無償搭乘的搭乘行爲的話,車輛所有人則無需對其承擔賠償責任。

三、對於行認爲自殺而撞車的行爲,司機要承擔責任嗎?

不需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但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瞭解情況、明知對方醉酒卻縱容醉酒駕駛者繼續駕駛,發生事故是要負責的。未喝醉的乘客縱容、強迫駕駛都是犯罪,會受相應處罰。至於事故條件中不一定有喝醉酒這一項的,要分情況討論。有法律疑問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