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證據不足按規定撤銷

醉駕證據不足按規定撤銷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成爲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爲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爲,還需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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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證據不足按規定撤銷嗎




    證據不足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對於已經立案並將當事人逮捕的情形,但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當事人是無罪或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判處無罪或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