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兩人怎麼判刑處罰

酒駕撞死兩人怎麼判刑處罰

在我國,酒駕行爲是被禁止的,畢竟這樣的行爲危險係數很大,而在酒駕中具體也分爲了兩種情況,即飲酒後駕駛和醉酒後駕駛。然而不管是在哪種情況下有酒駕行爲,此時如果不小心撞死人了人的話,其實都是會被判刑的。那一般酒駕撞死兩人怎麼判刑處罰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酒駕撞死兩人怎麼判刑處罰

《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死亡二人以上屬於“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因此,量刑應該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自首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在實踐中是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的?

(一)犯罪主體: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主體不能理解爲在上述交通運輸部門工作的一切人員,也不能理解爲僅指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駕車人員,而應理解爲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

(二)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交通運輸安全與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爲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三)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這種過失是指行爲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爲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爲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爲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

(四)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1、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爲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爲,這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擔處罰的法律基礎。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一。行爲人雖然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但未造成上述法定嚴重後果的,不構成本罪。

3、嚴重後果必須由違章行爲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雖然行爲人有違章行爲,但未造成嚴重後果,而且在時間上不存在先行後續關係,則不構成本罪。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必須發生在從始發車站、碼頭、機場準備載人裝貨至終點車站、碼頭、機場旅客離去、貨物卸完的整個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此時一般是會被認定爲交通肇事罪,因此就會按照《刑法》中關於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來追究責任,此時導致了2人死亡的,屬於情節特別惡劣,因此往往是在3-7年有期徒刑之間追究刑事責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